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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5新政后,入户或成为投资东莞的唯一选择。
重温新政重点:
1、非莞籍首套房(新房/二手)需2年内连续1年以上社保;2套须3年内连续2年以上社保。 2、非莞籍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,禁止购买第3套。 3、证满3年方可转让。 4、异地公积金贷款,需要本人或配偶是莞籍。 我们发现,最重要四点,针对的都是非莞籍人士。 东莞人买房,没有社保要求,新房限购2套,二手不限购但限贷。 可以说新政重在保护刚需,抑制短期投资客,稳定东莞房地产市场。同时还能一定程度提升落户意愿,改善东莞人口结构。 不得不说,引导落户效果已经达到。这两天问房视君如何才能落户的群友,很多。 但迁户口,不仅是为获得购房名额,更多是为了享受更好的城市配套,比如孩子上学,可以选择公立学校入读,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等。 房视君梳理了五大入户东莞的方式方法,需要的小伙伴收好~ 五大法则,东莞欢迎你 一、稳定居住就业落户 “两个五年” 二、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 三、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四、投靠入户 五、其他入户 一 稳定居住就业落户 “两个五年” 2018年9月7日,《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》对外发布,针对稳定居住就业入户(即“两个5年”入户)出台具体实施细则。 一、申请条件 1、持我市有效《广东省居住证》且累计时间满5年(60个月)。 2、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(60个月,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)。 Ps: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上两项条件,与申请人共同居住、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(18周岁以下)可一起随迁。 二、迁入地址与申请地点 1、申请将户口迁入至本市自有房产中。 2、无自有房产的,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。 3、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,将户口迁到镇街(园区)新型社区。 二 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 《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》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。 2019年10月,《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》发布新十项准入条件,向社会征求意见。2020年1月14日已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,也就是说,今年内人才入户政策将更新。 先来看看目前依然生效的人才入户申请条件。 一、基本条件。 申请入户我市,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: 1.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、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。 2. 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; 超生的,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,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; 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,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。 3.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,无刑事犯罪记录。 二、人才准入条件。 符合基本条件,年龄在50周岁以下(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,不作年龄限制),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,可提出入户申请。 1. 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; 2. 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; 3. 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; 4.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; 5. 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; 6. 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、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,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; 7.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; 8. 本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; 9. 来莞创业、就业,且未在国(境)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; 10.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,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; 11. 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、依法纳税、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; 12.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。 本细则所称“以下”不包含本数,“以上”均包含本数。 经认定评选的东莞市特色人才,按照《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》规定,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。 三 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《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》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。 企业自评人才申请条件如下: 一、企业条件 在我市登记注册,依法经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,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分局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自评资格: 1.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。 2. 国家级、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企业技术中心、院士工作站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。 3. 国家“千人计划”入选者、省市创新科研团队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。 4. 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。 5. 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。 6. 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。 7. 镇街重点发展企业。 第 1 至 6 类企业名单由相应主管部门提供给市人力资源局,第7类企业名单由各镇街确定。要求每年1月上旬前提供和确定。 二、个人条件 具备自评资格的企业,其员工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,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。 1、基本条件。 参评员工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基本条件: ①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、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。 ②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;超生的,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 5 年,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;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,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。 ③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,无刑事犯罪记录。 ④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 1 年。 2、资格条件。 参评企业员工符合以上基本条件,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,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: ①最近 24 个月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 1000 元。 ②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 3 年。 ③参加市、镇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。 ④在该企业工作期间获得镇街以上表彰奖励。 ⑤近 5 年由所在企业选派参加国内外培训或在职教育并取得证书。 ⑥企业紧缺技术岗位的员工。 四 投靠入户 2016年8月,东莞印发《东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的通知,提到要放开直系亲属投靠。 逐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。夫妻投靠、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以及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婚龄、年龄等条件限制,申请人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 注意,只要父母任意一方为东莞户籍,即可凭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新生儿入户。 五 其他入户 在东莞高等院校入读、考入东莞公务员、随军安置、华侨回国安置等情况入户东莞等。 来吧,一起成为东莞人!